郴州东城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建设工程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4日       来源:      阅读:2158次

经审议,园区拟批准《郴州东城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园区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出口加工区
邮        编:423038
联系电话:0735-2659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郴州东城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郴州市东城区青年大道以西、坪田路以南
建设单位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湖南时代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郴州东城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建设工程由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湖南时代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拟在郴州市东城区青年大道以西、坪田路以南区域征地298亩,新建包括门(急)诊楼、住院楼、医技楼、行政楼、后勤楼、职工住宅以及院内绿化交通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等。医院定性为营利性医院,三级综合医院规模。项目建设成后共设2000个床位,项目总投资120000万元,环保投资179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废气排放源主要有锅炉、食堂厨房、柴油发电和废水处理站废气。对锅炉产生的锅炉烟气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外排;对食堂餐饮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柴油发电机组使用0#优质柴油,废气通过内置排气管排放;医疗废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须经除臭除味处理,确保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和雨水。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和雨水各自设置管网独立排放。建设规模不小于1000m3/d的污水处理厂,特殊废水经预处理后方可与医疗废水一起排入污水处理厂经接触氧化+接触消毒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再和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外排园区污水管网;按照规范排污口要求,在医院污水处理站出口设污水计量装置和在线监测设施。
3、本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噪声源主要有发电机、水泵、抽风机和社会噪声。对以上噪声通过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标排放。
4、本工程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和污泥。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医疗垃圾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贮存,定时送郴州市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经浓缩干化消毒处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